近年來,“飲酒不駕車,駕車不飲酒”的理念已逐漸深入人心。日前,我市一名駕駛員明知喝了酒不能駕車,但他自認為休息后再開車就沒事了,結果駕駛摩托車上路后,就引發了交通事故。
9月14日晚9時許,汪某在飯店喝了酒,打掃完店內衛生,休息了一陣子,感覺已無酒意,于第二天凌晨1時許,駕駛兩輪摩托車沿龍騰路由東向西回家,行駛至鐵西路口時,與一輛迎面而來的左轉彎轎車發生事故,汪某倒地受傷,至今仍在醫院昏迷不醒。
事故發生后,交警立刻趕赴現場進行勘察,對轎車駕駛員張某采取了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發現張某并未飲酒。由于汪某受傷嚴重,交警在醫院采集了汪某的血液送往安徽信立司法鑒定所進行檢測。18日,交警大隊收到了安徽信立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檢測報告,檢測值為105mg/100ml,屬醉酒駕駛。目前,汪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。
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,對于“隔夜酒駕”的違法行為一定要警惕,不要認為晚上喝了酒,只要當時不開車,次日開車就不屬于酒后駕駛。這起事故引發的涉嫌危險駕駛案就是一個鮮活的案例,給廣大駕駛員敲響了警鐘。